明光社提供條例的撮要讓大家更清楚平機會之諮詢條例,按你的意願反映: 1. 將婚姻狀況修訂為「伴侶關係狀況」,即所為「事實婚姻關係」讓同性、異性、同居、通姦、前度等均受條例保障。 2. 反對將現時合法婚姻制度可享有申請政府房屋、福利、領養和生育科技中的差別對待,讓有「事實婚姻關係」的人 均可自由使用上述「權利」。 3. 反對將家庭責任定義擴闊至不同的「事實婚姻關係」中的直系家庭成員,甚至是前度的直系家庭成員。 聯會呼籲兄姊一人一信積極的於十月七日或前電郵[email protected]g.hk或致函香港太古城太古灣道14號太古城中心 三座19樓平等機會委員會提出反對上述條例的修訂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