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聖所位置移回建堂早期位置,不同是聖壇不是從前的貼十字架牆身,而是主禮人能站聖壇後,面向會眾施行聖禮。聖堂可加會眾座及方便領聖餐人流。
變更已得教區常備委員會批准及教省禮儀委員會主席給予指導。
2. 現時之設計已有考慮坐輪椅教友的需要。
3. 基於經費及使用率之考慮,各層樓影音設備只能盡量裝配。
4. 希望有固定枱椅之會議室暫未能實現,於適當時間再跟進。
5. 因清潔及保持衛生,聖堂座椅不會加坐墊,有特別需要之教友,得資源組考慮後可個別配用。
6. 女廁間格會在二樓(1/F)及地下(G/F)增加數量,另有一傷殘人仕廁間加添在二樓。
7. 四樓(3/F)之廚房空間應有改善方向之變動,而中間之間格可能應用活動式摺門。 |